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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决问题才是真创新_浅析交通信号标志

2022-05-12 23:0810560

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这个话题,乍一看似乎没什么好讲,因为随处可见,以至于大部分人习以为常。可若要细究其中门道,相信包括行业人士在内,仍会有不少人“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”。正因如此,很有必要讲一讲。



近期,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,公布了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专项工作实施情况,并列举了4起违规案例。本期“第一观察”《讲好公路“普通话”》结合这项工作,特邀行业专家详解公路交通标志标线设计的基本原则和要素。透过解读不难发现,目前在各地公路标志标线设置中,仍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情况,拿公众耳熟能详的“网红打卡点”“公路新地标”来说,就有不少涉嫌违规,应纳入整改范围。


值得注意的是,在相当一部分人看来,上述违规算是一种“创新”,至少从表现形式上,具有 “新”“奇”“特”等特点,可以适当鼓励,而非一味限制。


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,创新当然值得鼓励,但创新首先必须合法合规。作为我国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中明文规定的“道路交通信号”的组成部分,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具有法律属性,在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尚未修改的情况下,其设计不能以任何名义随意变更和修改。这里的“任何名义”,显然也包括“创新”。突破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框架开展的“创新”,不但涉嫌违规,还涉嫌违法。


同时,作为专业团队经过大量科研攻关取得的成果,现行标准规范经实践证明已经相对成熟完善,承担着保障公路交通安全、消除或减少事故发生、保护道路使用者生命财产安全等功能。基于上述功能需求,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必须保持规范性、统一性、连续性,才能易于被道路使用者识别、理解和使用,而“新”“奇”“特”非但不是其主要功能诉求,还可能对所传达信息的准确性造成干扰,甚至埋下安全隐患——这显然和设置标志标线的初衷背道而驰。除此之外,随意变更和修改公路交通标志标线,还可能导致交通事故责任难以界定、增加建设运营成本等一系列问题。



那么,公路交通标志标线完全不需要创新了吗?当然不是。只是开展相关创新应该更科学审慎,注重在调动技术创新积极性和维护标准规范严肃性之间寻求平衡点,从实际需求出发,坚持问题导向,围绕提升标志标线实用功能、降低成本等方面精准发力,以实效作为评价创新的标准,决不能在事关公众出行安全的关键环节大搞标新立异的“形象工程”。毕竟,创新不是目的,而是手段;创新是为了解决问题,而不是为了制造问题。

需要强调的是,作为面向广大社会公众的行业,公路交通一直鼓励各类能够切实提高管理效能、优化资源配置效率、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的创新。即便是在已具备较成熟标准规范的公路交通标志标线领域,如果确有实际需求,国家既有明确的机构受理相关创新研究项目申报,也有具体的程序规定可遵照执行,对于真正有价值的创新,欢迎的大门时刻敞开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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