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员登录|免费注册|忘记密码|管理入口 返回主站|切换语言|保存桌面|手机浏览|联系方式|购物车
企业会员第57年

瓮安县恒丰消防器材经营店  
加关注0
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一般项目:消防器材销售;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;轨道交通专用设备、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;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;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;销售代理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)

搜索
新闻中心
  • 暂无新闻
商品分类
  • 暂无分类
联系方式
  • 联系人:姜仲芳
  • 电话:13908541190
站内搜索
 
荣誉资质
  • 暂未上传
友情链接
暂无记录